暂时出入境的展览品报关应该如何申报?
而“展览品”属于“暂时进出货物”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实际申报时,如果暂时进出境货物符合展览品的定义,则需要按照监管方式“展览品”的要求申报,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则按照监管方式“暂时进出货物”的要求申报。许多企业没有海外参展经验,往往在展览开始前一两个星期才开始了解操作流程,对于ATA单证册报关并不熟悉。如果处理不当或准备不充分,可能会导致在进口参展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因此,建议提前找到一个可靠的报关行,并预留充足的时间进行安排,我们光华国际是您的不二之选!

1.准备材料
展览品清单:详细列出展品名称、数量、价值等信息。
展览邀请函:主办方提供的邀请函或证明文件。
报关委托书:如委托报关行,需提供委托书。
其他文件:如原产地证书、检验检疫证书等。
2. 申报海关
提前申报:建议在展品到达前向海关申报。
填写报关单:准确填写报关单,注明“暂时进出口”。
提交文件:向海关提交报关单、提单或运单、箱单发票、暂时进出境申请表、企业备案表、报关委托及相关文件。
3. 海关审核
审核文件:海关审核文件,必要时进行查验。
缴纳保证金:海关可能要求缴纳保证金,确保展品按时复运出境。
4.放行监管
放行:审核通过后,海关放行展品。
监管:展品在境内期间受海关监管,不得擅自处置。
5.复运出境
复运申报:展览结束后,向海关申报复运出境。
退还保证金:展品复运出境后,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6.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展品需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可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
合规操作:确保展品用途合法,不得擅自销售或移作他用。
7.特殊情况
ATA单证册:部分国家可使用ATA单证册简化报关手续。
免税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3号)规定:下列在境内展览会期间供消耗、散发的用品(以下简称“展览用品”),由海关根据展览会的性质、参展商的规模、观众人数等情况,对其数量和总值进行核定,在合理范围内的,按照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在展览活动中的小件样品,包括原装进口的或者在展览期间用进口的散装原料制成的食品或者饮料的样品;为展出的机器或者器件进行操作示范被消耗或者损坏的物料;布置、装饰临时展台消耗的低值货物;展览期间免费向观众散发的有关宣传品;供展览会使用的档案、表格以及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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